博罗“1+N”行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模式

2024-11-19 10:19:00惠州日报

博罗“1+N”行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乡村治理模式

“法律明白人”让村里事更明白 

  在博罗县,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活跃在农村、社区,既是法律宣传员,也是纠纷调解员,还是法治乡村建设的引导员。他们是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力量,为“百千万工程”在乡村走深走实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发挥,与博罗县“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1+N”行动)密不可分。

  在“1+N”行动中,博罗县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部署,把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结合起来,夯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模式,为“百千万工程”注入法治动能。据统计,今年以来,村(社区)法律顾问带动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8720件次。

“法律明白人”带领青少年学习宪法。

  从一人明白到一群人明白

  用大白话讲清“大道理”引导村民学法懂法

  黄育文是博罗县石坝镇乌坭湖村的治保主任、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自2022年成为村“法律明白人”后,黄育文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带头作用,真正做到集民情、解民意、多沟通、优服务,切实将法律送到各家各户。

  像黄育文一样,在日常生活中,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结合群众工作、生活所需,利用各种形式向村民宣传民法典、电信诈骗、婚育新风、道路交通安全、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他们常常到田间地头向村民宣传法律法规,或在村头巷尾与村民促膝而谈;校门口、公路边,不时可见他们向村民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的身影;傍晚时分,在村广场、小公园,不难看到他们向散步的群众宣讲法治知识……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都是本地人,他们利用地缘、人缘、方言优势,抓住各种时机,用方言接地气地向群众宣传与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用“大白话”讲清“大道理”,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实现了“一人明白”到“一群人明白”的社会效果。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湖镇镇新作塘村“法律明白人”刘家祥组织村里的未成年人在新作塘农家书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带领在场青少年认真阅读宪法,为孩子们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提供法律遵循。在日常普法中,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结合节日、各村实际,创新普法形式,让普法宣传更有趣、有效。他们围绕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法治需求,以法德大讲堂、法治宣传栏、“乡村大喇叭”等媒介为载体,以农家书屋、公共法律服务室等空间为依托,通过定期宣讲、赠送书册、进村入户、一对一交流等形式,分层分类向村民精准普及禁毒、反诈、土地管理、交通安全、护林防火、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让法律知识“飞入寻常百姓家”。同时,发掘热心、懂法律的退休党员、退休教师等优秀基层人才,组建村里的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的方式,不断增强法治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从水火不容到息事宁人

  用好“三缘”优势“三情”资源化解纠纷

  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还是纠纷的调解员。在村民发生矛盾纠纷时,他们总是冲在前,积极参与纠纷摸排化解工作,在双方当事人中起到沟通桥梁作用,扮好“和事佬”的角色,用法律法规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

  公庄镇横岭村东心坪村民小组一位村民因孩子的照料问题与家人发生激烈争吵,水火不容,甚至报警处理。横岭村“法律明白人”何权威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和村干部赶到现场。他先安抚双方的情绪,耐心劝解,最终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小孩的日常照料问题也找到了最佳方案。

  近日,石坝镇乌坭湖村胡某林与胡某兵两位老人因挖水沟产生纠纷,黄育文充分运用平时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从情、理和法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耐心分析,并详细讲解涉及的法律知识,以最优的解决方法拟定调解协议,巧妙地化解了一起有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

  实施“1+N”行动以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帮助村民群众解决了一件又一件揪心事、操心事、烦心事,受到了广大村民的认可和赞许。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遵循“着眼邻里、依托村居、立足法律、聚焦需求、深入实践”的原则,依托“血缘、亲缘、地缘”“三缘”优势,利用“乡情、亲情、友情”“三情”资源,努力做到预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实质性解决常见多发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等矛盾纠纷,及时从源头上扑灭“小火苗”,防止矛盾的激化和各方损失的扩大,为群众和政府之间架起了一道知心、暖心、贴心的“枫桥”。

  在纠纷调解工作中,遇到涉及范围广、人数众多、情况复杂的事件时,他们还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依托,以“1+N”行动为抓手,与基层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工青妇等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一村(社区)一警、网格员和社会工作者等群防群治的力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为群众幸福生活增添法治底色。

  从人情止纷到专业调解

  结对帮带提升“法律明白人”职业素养

  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业务部门的支持与指导。在“1+N”行动中,博罗县印发了《博罗县“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工作方案》,明确结对帮带任务和职责。每月印发工作要点,指导基层司法所和村(社区)法律顾问采取措施推动“1+N”行动落地见效。据统计,全县175名村(社区)法律顾问与全县有村(社区)“两委”委员身份的1239名“法律明白人”结对帮带。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提升“法律明白人”的职业素养,该县加强了对他们的业务培训、指导与交流,通过搭建衔接平台、参加旁听庭审、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现场授课形式,对“法律明白人”进行精准帮带,丰富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基层社会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实践技巧,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2024年以来,共组织1587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开展集中培训8场次。

  密切工作衔接协作,实现“1+1>2”的基层治理工作效应。在“1+N”行动中,博罗县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有村(社区)“两委”委员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畅通面对面工作渠道,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和“法律明白人”熟悉辖区公共事务、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更好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把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综治中心等村(社区)法律顾问定期坐班的场所打造成“1+N”行动密切协作、工作有机衔接的平台,双方定期交流信息、研究推进工作。同时,依托微信、QQ等新媒体优势,运用各类大数据和智慧平台,积极探索组团式、智慧化等服务方式,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合力推进基层法治服务。

  文/图 惠州日报记者李燕文 特约通讯员杨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