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实名注册志愿者超141万 文明条例实施成效显著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适时启动条例修订程序完善协同机制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更是其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0月施行以来成效如何,还存在哪些难点堵点,下一步如何深化推进?日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为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把脉问诊、建言献策。
报告显示,《条例》实施3年来,在引导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助推惠州高分通过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连续六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全市涌现“中国好人”41名
今年6月至8月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市直有关部门和惠城区、龙门县,对公园、交通站场、流动商贩疏导点、文明养犬管理试点单位等22处点位进行实地检查,并通过线上线下问卷调查收集了486人次的有效反馈,全面客观地评估了《条例》的实施效果。
检查组发现,《条例》的实施为城市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市政府及市文明办加强顶层设计,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22年以来市财政共安排文明创建经费1600万元。多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有效推动了一系列群众关心问题的解决,如“三线”清理、停车秩序整治等。
更令人欣喜的是,文明行为进一步融入日常工作,文明新风已悄然浸润城市每个角落。市公安局开展送头盔“敬告式”执法行动,筹集头盔10万个;市城管执法局设立69个流动商户疏导区,推动“引摊入室”经营;团市委连续19年开展春运“暖冬行动”,累计组织2万多名青年志愿者服务旅客超1000万人次;市市政园林中心设“犬宠乐园”倡导文明养犬;各县(区)建立完善站场联勤联动指挥中心整治交通站场乱象。三年来,全市开展文明实践活动26万场,服务群众1900万人次,“公益捡跑”被中宣部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
“好人之城”品牌越发闪亮。全市涌现“中国好人”41名、“广东好人”116名、省道德模范5名,各级好人模范1414名,建成家风家教实践基地39个,实名注册志愿者超141万人,形成了学习模范、争当先进的良好社会风尚。
建议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条例》实施以来,各地各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公共场所吸烟、未分类投放垃圾、随地吐痰、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行为仍较普遍,城乡之间的文明创建水平存在明显差距。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提出了多项建议。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建立由市文明办牵头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加大财政和社会资源投入,充分发挥志愿服务联合会作用,推动“互联网+”志愿服务的深度融合,深入推动“志愿之城”建设。
在执法管理方面,建议定期调整不文明行为重点治理清单,对高空抛物、车辆乱停、电动自行车违章等热点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同时要将《条例》纳入基层执法培训内容,制定具体可行的执法裁量标准,完善联合执法机制。
普法宣传也需要创新方式方法。检查组建议将《条例》纳入“十五五”普法重点内容,强化典型引领,曝光不文明行为,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媒体平台,面向不同群体开展针对性宣传,提升普法实效。
值得留意的是,因机构改革,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已撤销,其原承担的统筹推进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由新成立的市委社会工作部承接。为确保《条例》与新机构职能衔接顺畅,检查组建议适时启动《条例》修订程序。
深化宣传引导,促进法治与德治协同发力
作为参与执法检查的市人大代表,钟君安通过前期调研、座谈交流、现场检查、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了解《条例》实施情况。钟君安表示,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他目睹了许多感人场景,特别是全市已吸引50万人次参与的“为爱弯腰 ‘益’起捡跑”活动,通过一边跑步一边捡垃圾的形式,既锻炼身体又传播文明。同时,他也发现仍存在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等方面的顽疾。
“最重要的是,法治与德治必须协同发力。”为推动《条例》进一步落地生根,钟君安建议深化宣传引导,促进法治与德治融合。将《条例》宣传与惠州特色文化相结合,利用丰湖书院、立法公园等阵地开展文明行为教育,创新宣传模式,在法德大讲台上通过小品等寓教于乐的形式演绎《条例》条文和法律责任。
他建议,要建立清晰的规则和激励机制,既对不文明行为给予法律约束和惩戒,树立行为底线;又对文明行为给予表彰、激励,让守德者受益。“文明行为促进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他认为,通过法治与德治协同发力,政府与社会共同参与,必定能够推动惠州社会文明水平和市民素养再上新台阶,让文明之花在惠州大地绚丽绽放。
惠州日报记者游璇钰 通讯员陈雪松 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