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拟获评见义勇为人员
2024-12-23 10:13:00惠州日报
惠州日报讯 (记者许文昌)日前,记者从惠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获悉,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并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拟评定孙怡、刘春苗、张玉领、黎焕明、谭媛媛、李宏强等6位热心人士为见义勇为人员,并予以公示。
12月8日上午9时左右,惠阳区义工团志愿者孙怡在厦深高铁惠阳站候车大厅发现一名中年男旅客晕倒在地。孙怡立刻冲上前去,一边呼喊另外两名志愿者刘春苗、张玉领带急救箱过来救人,一边联系车站工作人员和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客黎焕明、谭媛媛、李宏强见状也迅速参与救人。直至救护车到达现场,他们将倒地旅客抬上了救护车才离开。
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惠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保障工作实施办法》和《惠州市惠阳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奖励和保障办法》要求,经惠阳区委政法委、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审核,惠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核实,认为6人行为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公示时间自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向惠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惠阳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根据反映情况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